高雄市澎湖同鄉會 公告
受 文 者:全體會員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7月26日
發文字號:高市澎會教字第113.028號
公告事項:本會訂於8月01日起至8月30止受理審核112學年度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。符合獎賞條例者,請依限檢附申請文件,親送或郵寄至本會羅馬會館辦理,逾期恕不受理。說 明:1、依據本會第三屆第九次理監事會議決議辦理。
2、檢附獎學金申請辦法請參閱。
理事長 莊 敏 治
高雄市澎湖同鄉會113年度教育獎學金申請辦法
申請標準: 大學以上 (含碩、博士班生)學年學業成績公立學校80分、
私、立學校85分以上,入會須滿一年以上之會員或其直系親屬
(乃屬澎籍直系子女者)。
應繳文件: 一、112學年度全學年(上、下學期)成績證明正本(影印本需蓋與正本相符 章)。
二、學生證影本。
三、會員證正反面影本。
四、戶口名簿影本。
五、獎學金申請書(未蓋會員印章,視同繳交件不齊全)。
六、會員印章。
申請辦法: 一、請於本會公告113年8月1日起至8月30止受理申請審核時效內,將申請文 件親送或郵寄至本會羅馬會館辦理審核,逾期恕不受理。
二、經審核合格名單,於申請時間結束10日後在本會網站公告。
三、應繳交文件不符或缺一者,視同資格不符,恕不發放。
申請日期: 每年於學年度結束後,於本會網站公告申請日期。
請領日期: 以本會網站公告之。
頒發金額及方式:研究所(博士班)獎學金伍仟元,於會員代表大會頒發。
研究所(碩士班)及大學院校獎學金壹仟伍佰元,於申領
期間發給。 113年獎學金申請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