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澎湖同鄉會 公告
受文者:全體會員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9月10日
發文字號:高市澎會福字第 110.037號
公告事項:凡本會會員、戶籍設於高雄市、年齡七十歲以上(民國四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生者)且入會滿一年以上者,請於10月12日起至10月18止攜帶會員證及申請書到會辦理重陽敬老申領,逾期因受程序所限,恕不受理。
說 明:一、依據本會第二屆第十二次理監事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為配合電腦作業順暢、請務必填妥申請書資料以
便快速領取紀念品。
理事長 莊 吉 雄